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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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上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宁宇 2018年2月7日)
时间:2018-02-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上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2月7日在上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检察院检察长  宁  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强和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荣获各级各类奖项37项,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推动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7年,我院继续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成了首批员额制检察官遴选工作,16名干警成为广西检察机关首批员额内检察官。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原16个内设部门优化整合为“五部一局”,即刑事检察部、诉讼监督部、业务管理部、政治监察部、检务保障部及反贪污贿赂局。优化了办案组织建设,以员额检察官为主,检察官助理或书记员为辅,组建了10个固定独任检察官团队、2个检察官办案组,并规定只有员额检察官有案件承办人资格,员额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自行作出办案决定,独立承担责任,杜绝无关人员对司法办案的不当干预。制定和修改了检察官司法办案权力清单、岗位设置及职责说明,将办案审批模式由“三级审批”转变为“二级审批”。根据审批事项不同,合理配置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及一般检察官的审批权限,在平衡实体“放权”和程序制约的同时,强化检察官的责任意识,落实检察官办案终身责任制。将检察信息化建设与检察业务相融合,对办案系统进行全新配置升级,实现司法体制改革对案件受理、立案、分案、审查、起诉、结案和移送等流程的规范化要求及全程监控。通过一系列司改措施,推动检察业务工作取得更好成效。

反贪反渎力度更加强劲,预防工作亮点突出。2017年,我院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确保惩治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全年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4件16人。其中,查办各类贪污贿赂案件12件14人,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14件18人(含往年数2件4人),侦结人数同比上升38%;已提起公诉13件14人(含往年数4件4人),起诉人数同比上升133%;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15人(含往年起诉,今年有效判决),有罪判决人数同比上升25%。查办失职渎职犯罪2件2人,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3件3人(含往年数1件1人),侦结人数同比上升50%;提起公诉6件6人(含往年数4件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万余元。突出查办大要案,所立查的贪污贿赂案件中,涉案金额20万元以上的大案8件11人,占立案人数的68.8%,立查大案人数同比上升300%;立查科级以上要案6人,占立案人数的37.5%,立查要案人数同比上升20%。所立查的失职渎职案件均为重特大案件。集中整治群众反映最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职务犯罪;查办工程建设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4件4人,查办扶贫惠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腐”3件3人,查办教育等民生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2件2人。坚持严格规范依法办案,实现了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2件案件获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精品、优质案件。在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我院及时跟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预防调查32件次,提出检察建议11件次,进行案例分析15件次,形成一批高质量的预防调查报告、检察建议和案例分析。其中,1件预防调查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优质预防调查”,1件检察建议和1件案例分析分别获评为全市检察机关“精品检察建议”和“精品案例分析”。同时,我院严格落实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上林县2016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获得县委书记批示,并获评为全市检察机关“精品惩防年度综合报告”。继续加强预防警示教育宣传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全年开展警示教育36场次,预防宣传14场次,向社会提供行贿档案查询6581次。在开展常态化预防工作的基础上,我院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开展易地扶贫搬迁专项预防监督,助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2017年6月,我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的联合部署,结合我县扶贫工作实际,以明亮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为重点,开展了明亮镇易地扶贫搬迁专项预防监督,对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自立项后的资金来源、招投标、建设管理、资金使用及人员安置情况等进行专项监督,为明亮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该专项预防监督事例获评为全区检察机关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优秀预防事例”,开展监督过程中形成的《关于明亮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职务犯罪预防调查》也获评为全区检察机关“优质预防调查”。取得初步成效后,我院进一步扩大预防监督范围,将我县其他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易地扶贫搬迁专项监督,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使用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继续领跑全市。

捕诉职能发挥更加充分,打击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同步推进。2017年,我院继续发挥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职能,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促进平安上林建设。审查逮捕方面,年内我院共受理审查各类提请逮捕案件195件310人,已全部审结,审结率100%,审查后批准或决定逮捕159件219人。在审查逮捕工作中,我院继续加强与侦查机关的沟通协作,对大案要案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确保侦查阶段案件关键证据提取更及时、更全面、更准确。全年共提前介入案件25件,包括故意杀人案4件,故意伤害案9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要案12件,如“黑麒麟”案、“善心汇”组织传销案、乔贤镇欧某某等10人开设赌场、赌博案等,有效地维护了上林的治安秩序。积极落实审查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试点工作部署,组织侦查员、辩护人以“诉讼式审查”的形式对1起交通肇事案进行公开审查,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到场旁听,在听取有关人员对案件办理的意见后,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成为南宁市首例运用“诉讼式审查”形式审查逮捕的案件。审查起诉方面,全年我院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260件407人,已审结253件363人,审结率82.7%;审查后,提起公诉223件326人,不起诉19件23人,改变管辖10件13人,提出强制医疗申请1件1人。突出打击重点,办结涉赌、涉毒、涉枪涉爆案件40件53人,办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奸等恶性暴力犯罪案件58件118人。其中,提起公诉的“10·9”上林市场聚众斗殴案,被告人黄某某等33人分别被判处六年至一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我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特殊保护的原则,由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专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受理并适用“捕诉监防”一体化机制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6件22人,对社会危害性不大,初犯、偶犯等可挽救的,不予批准逮捕7人,不起诉1人。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5月,开展了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教育工作者等14名代表及上林县中学70名师生走进我院参观交流。9月起,与教育局联合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到5个中小学校开展法治宣讲,提高学生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诉讼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多元化监督格局逐步完善。2017

年,我院继续加强诉讼监督工作。一是加强刑事检察监督。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积极走访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查阅行政执法案件40件,对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行为进行摸排,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件1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件2人。全面推进对侦查活动的监督,以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为重点,通过实地走访和书面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13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9件,纠正遗漏报捕7人,纠正遗漏提请审查起诉同案犯1人,纠正遗漏犯罪事实10起,纠正遗漏罪名3个,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5件。充分发挥抗诉在刑事审判监督中的核心作用,对认为量刑畸轻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并获市院支持出庭公诉1件,获评为南宁市检察机关精品刑事抗诉案件1件。二是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充分发挥我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室的作用,开展驻所检察工作。依法监督纠正看守所监管活动违法情形,口头或书面提出纠正意见13件,发出检察建议18件,均获得看守所采纳并全部整改完毕。强化对生效判决、裁定的执行监督,监督执行机关及时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2次136人。依法监督检查社区矫正工作,及时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7件。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办案机关根据我院建议对无继续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12人,释放3人。三是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2017年,我院继续完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多元化监督格局,生效裁判结果监督、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执行监督、督促履行职责等各项民行检察业务全面发展。年内,共受理、审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7件,其中,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4件、执行监督案件26件、督促履行职责案件7件。依法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9件,目前已获采纳8件。推动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的先进经验获全区检察机关“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现场会重点推介。

    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群众和律师权益保障工作更加顺畅。2017年,我院依托综合检务服务中心及各类接访活动平台受理群众信访案件82件(次),同比上升28.2%。其中,举报线索21件(次),同比上升16.7%;控告申诉58件(次),同比上升26.1%;其他信访案件3件(次)。坚持检察长接访、公开大接访、下访巡访等制度,检察长批办案件18件(次)。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对受理的案件均做到及时办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反馈。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拓展案源渠道和加强部门沟通挖掘案件来源等方式,主动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对遭受犯罪侵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且生活陷入困难的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给予司法救助7件7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强化服务意识,依法保障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合法权利。将所有移送审查起诉、提请市院延期、报捕的案卷卷宗扫描后制作成电子卷宗,服务于网上办案、律师阅卷。落实专人负责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实行律师阅卷预约制度,积极推广律师阅卷微信平台,接待侦查阶段辩护人会见申请2人次,接待律师阅卷申请70人次,根据申请安排阅卷70人次,律师使用微信平台申请绑定案件3件。通过多种形式,依法保障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合法权利。

    二、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准确把握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新方式,推进公益诉讼改革取得良好开局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以“公益”为核心,紧密结合我县实际,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在2017年6月27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确立后的短短5个月内,我院共摸排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条,立案3件,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件。其中,10月26日,针对10个建设单位在我县建设的15个工程项目存在未修建防空地下室且未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情况,发出我县首份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获得县委书记、县长、县政协主席、县委政法委书记批示并大力支持,促使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追缴工作,现已成功追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322万余元,有效挽回了国家经济损失。11月21日,针对我县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促使有关部门协调力量加强对县域水库库区网箱养殖的整治力度,并建立长效机制,全面保护我县水资源生态环境。同时,我院还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在借鉴试点地区、试点单位做法的基础上,结合上林实际,研究制订了《上林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加强内部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上林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专家委员会工作办法》等一批工作制度,并与宾阳县人民法院签订了《关于规范行政公益诉讼活动的若干意见(试行)》,与县工商、国土、环保、住建、食药监、农林水利局等六家行政机关会签了《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工作中加强协作的实施办法》,共同建立和规范行政公益诉讼的程序和机制,为今后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公益诉讼活动提供制度保障。12月19日,南宁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在我县召开,并在会后要求全市各基层检察院在公益诉讼工作方面推广“上林经验”。

    三、以积极作为的态度服务大局,助力脱贫攻坚和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全力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我院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全院在职在编干警帮扶贫困户349户,根据帮扶工作要求,不定期走访贫困户,了解其家庭情况,宣传、落实扶贫政策,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较好完成了2017年计划脱贫贫困村贫困户帮扶“双认定”工作和其他帮扶工作。选派驻村扶贫专干1名,驻村工作队员2名挂点三个行政村,协助村委开展各项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单位或个人自愿捐赠各类帮扶款物合计21820元,其中资金合计6800元,物品折合人民币15020元。同时,组织力量大力开展“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乡村”活动,以贫困留守儿童为重点开展法治教育,培养其守法意识,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 

积极服务和保障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以选举法律知识为重点,开展法治宣传6场次,张贴宣传海报60张,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运用行贿犯罪查询系统,协助县组织部门对全县11个乡镇131个行政村的1300余名村(社区)“两委”参选人员进行职务犯罪记录查询,出具书面审查意见,防止个别人员“带病参选”、“带病上岗”。组织25名干警赴挂点乡镇协助4个村(社区)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并对换届选举过程进行监督。换届选举结束后,组织11名检察官分赴11个乡镇为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上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课,提高其廉政意识,有效服务和保障了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

  四、以坚定的政治信仰和优良的纪律作风强化队伍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基础

我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积极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暨“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等专题学习教育,提高干警政治素养。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等法规条例,认真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区域化系统化专项治理工作,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从严治党、从严治警引向深入,全面推进队伍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加强培训和模范引导,组织干警参加区、市、县各级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组织学习检察英模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激励作用,提高干警干事创业热情,不断强化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年内,共获各级各类奖项37项,其中集体奖16项,个人奖21人次。

五、以更高的工作要求加强外部监督制约,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水平

我院坚持党委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年内,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5次,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3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行政机关单位代表、企业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座谈会2次,参与旁听审查逮捕案件1次。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75条、重要案件信息12条,公开法律文书198份。通过“上林检察”官方微信、微博和“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入驻号、检察门户网站发布或者转发检察信息994条,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公开检察动态219篇,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监督检察工作提供条件和服务,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上林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上林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地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上林检察工作存在的一些不足,表现在:一是充分运用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全县工作大局的举措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创新;二是检察技术水平和信息化水平还有待提高;三是人少事多的矛盾仍然存在,高层次人才缺乏和人才流失并存;四是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推进落实,检察职能调整转型发展面临新的挑战;五是检务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我院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担当,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稳步、扎实、规范、有序地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更多司法保障。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强化服务意识,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进行谋划,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县经济发展。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增强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加强诉讼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司法公信力。积极推进智慧检察建设,提高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提高检察工作效率、效果及司法规范化水平。及时关注、依法办理群众诉求,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坚定不移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强化发展意识,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入认识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总结和存在问题分析,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决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提高检察工作质量、效率、效果。坚决贯彻落实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积极应对改革带来的新问题、新困难、新挑战,保证改革保持正确方向,取得预期效果。

三是强化作为意识,推动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高检院及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公益”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实现公益诉讼工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四是强化强基意识,大力推动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以党建带队建,强化检察队伍政治思想建设、纪律作风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加快推进派驻西燕检察室、电子检务工程、移动办公平台、检察影像平台建设和应用,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更好服务司法办案,维护社会稳定。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检察工作将迎来新的机遇、新的挑战,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勇于担当,善于作为,服务全县工作大局,推动检察工作取得更好成效,为上林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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