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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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上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宁宇 2019年2月22日)
时间:2019-02-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上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222日在上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上林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认真贯彻县委决策部署,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握检察工作新特点,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服务大局中强化新使命新担当

  牢牢把握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找准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切入点和着力点,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服务脱贫攻坚战。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起诉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主动寻找司法救助案源,积极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衔接,用好司法救助政策,把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共救助国家建档立卡贫困户4户4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4000元。我院挂点帮扶三里镇黄楚村、黄镜村、双罗村3个村,共选派3名干警到挂点村担任驻村工作队员,选派40名干警结对帮扶200户贫困户。向定点帮扶贫困村捐助资金,并提供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帮助解决办公设备不足问题;向挂点乡镇三里镇韦寺村、云姚村偏远小学4个教学点捐赠防暑御寒设备。切实帮助贫困户解决生活困难。

  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自觉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作为开展公益诉讼的重点领域,发出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件、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1件,所发出检察建议全部获得采纳、落实。办理的生猪养殖污染案、工地扬尘污染案、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案、废旧铅蓄电池环境污染安全隐患案、秸秆焚烧污染案等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公益诉讼案件,有力助推了上林绿色发展。在南宁市第四届民事行政检察精品优秀案件评选活动中,我院承办的大龙湖网箱违法养殖行政公益诉讼案、生猪养殖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公益诉讼案件“精品案件”。

  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程序,加强对经济领域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及时向侦查机关发出非法经营柴油案、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侦查机关收到通知后及时予以立案。突出打击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我院起诉的被告人韦某某等人利用“善心汇”网络平台进行传销活动的组织、领导传销案获法院有罪判决。

  二、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在依法办案中提升司法公信

  依法履行批准逮捕、起诉等职能,惩治各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审结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92300人,审查后依法批准逮捕162245人,不批准逮捕305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05320提起公诉203件332人,不起诉19件31人(上述数据包含往年积案数)重点打击涉赌、涉毒、涉枪涉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奸等恶性暴力犯罪,共受理涉赌案件9件39人,涉毒案件26件34人,涉枪涉爆案件4件10人,办结故意杀人案件2件2人,故意伤害案件22件26人,寻衅滋事案件15件41人,强奸案6件6人26起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依法全面收集、固定证据,确保案件取证依法、全面、准确。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迅速成立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制定出台了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确定工作重点,分解工作责任,严格工作纪律。运用提前介入、快捕快诉等工作机制,批准逮捕涉黑类案件1件1人,提起公诉1件1人,以涉恶性质提起公诉2件14人,被告人均已获法院有罪判决,切实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依托,积极落实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要求,深化以律师为主的第三方参与涉检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水平。全年共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82件次,同比上升3.8%,其中来信62件,来访20件。检察长接访7人次,阅批群众来信12件。在所受理的信访案件中,举报11件,同比下降47.61%;控告10件,同比下降23%;申诉61件,同比上升42%所受理的信访案件的化解率为100%,无涉检进邕进京人员。同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法律六进”普法活动,组织干警利用平安创建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干警扶贫进村入户宣传等节点或契机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及时解答群众疑问、发放宣传资料、解决群众诉求,提升群众满意度。

  运用“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倾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件10人,审查后作出逮捕决定3件6人,不捕1件4人;受理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件8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1人。受理审查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13件14人;作出逮捕决定12件12人,不捕1件2人;受理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刑事案件13件13人,审查后提起公诉12件12人,均由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案组办理,运用“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办理未成年人案件适用率达100%。落实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制度,与县教育局发文共同推动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4名正副职检察长受聘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与团委、妇联、公安开展以案说法 “法治进校园”活动,切实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全年共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49场次,受众师生、群众达2万余人次。举办了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教师代表进行座谈,积极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言献策,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同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特殊保护的原则,审慎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办案过程中,区别对待,重在挽救,对那些社会危害性不大、初犯、偶犯等可挽救的,坚持不捕不诉,最大限度地采取轻缓刑事政策,体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在2018年度未检案件质量评查中,我院所办理的未检案件获评市级优质案件。

  三、坚守监督主责主业,在充分履职中维护公平正义

  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上下功夫,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监督。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一是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侦查机关侦查活动监督力度,监督立案31人,同比(13人)上升138.5%监督立案后作出有罪判决11人,同比(7人)上升57 %;监督撤案9件,纠正遗漏犯罪嫌疑人11人,纠正遗漏犯罪事实9起;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4件,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并获南宁市检察院支持2件,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制度,检察长意见均获审委会支持,丰富了监督方式。全年我院无捕后无罪、撤诉情况发生。二是加强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监督,充分发挥我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室的作用,开展驻所检察工作。依法监督纠正监管活动违法情形,口头提出纠正意见6件,书面提出纠正意见12件,已纠正18件;口头提出检察建议23件,书面提出检察建议3件,均获采纳;监管场所对我院提出的纠正意见、检察建议已全部整顿整改。强化对生效判决、裁定的执行监督,监督执行机关及时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8次175人。对不适合继续关押的及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全年共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5件5人,意见均获办案单位采纳。

  做实民行检察监督。主动加强与县人民法院的联系沟通,促进法检协调配合;坚持监督与息诉并重。全年共受理、审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2件,同比增长30%。其中,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3件,执行监督案件35件,督促履行职责案件4件采纳3件。

  做强公益诉讼工作。围绕 “为党委解忧、为政府解困、为部门解难”的工作宗旨,紧紧抓住公益核心,重点针对行政部门职责不清相互推诿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保护问题案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通过成立工作领导机构、调整优化部门职能、注重请示汇报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强内外部门沟通协作、提升队伍专业化建设等一系列工作举措,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向纵深发展。通过主动履职摸排、受邀提前介入、内设业务部门移送等途径,以及在全市两级院中率先探索,从全县各乡镇村委(社区)所在地、旅游风景区、工业园区等区域中选聘出50名综治网格员担任公益诉讼监督(联络)员,协助提供案件线索。全年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件,立案1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实现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四大领域(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全覆盖,发出的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均得到有关行政机关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整改。同时,立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形成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2018年,通过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共整治污染单位7家、挽回国有财产损失275.46万元、依法处理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2.46亩,取得了办理个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2018年8月,全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在上林县成功召开,我院作为基层院代表,在会上介绍公益诉讼工作经验,自治区检察院领导及与会人员对我院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成效表示高度肯定和积极评价,并向全区检察机关推广公益诉讼工作“上林经验”。相关工作做法和成效获最高检官方微信、检察日报、法制日报、广西日报、广西法治日报、广西检察院官方微信等国家级、省级媒体陆续报道。

  四、坚定改革政治定力,在稳妥推进中激发工作活力

  牢牢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加快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检察改革,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抓细改革措施的落实到位,推进司法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

  积极配合完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反贪、反渎、预防三个自侦部门按时完成转隶,编制全部划转,6名检察干警平稳转隶,派驻院纪检组编制划转。及时成立依法妥善处理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转隶后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自侦部门转隶后遗留问题工作的组织领导,原检察机关自行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9件10人均已起诉并获一审有罪判决。

  院领导带头办案取得良好示范效应。入额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对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办案量实行按季度通报制度,将办案情况在全院进行公示通报,实现领导办案通报常态化。4名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165件,人均办案数占入额检察官人均办案数的69.5%,起到了良好的指导示范效应。

  整合优化内设机构职能。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反贪、反渎、预防等自侦部门转隶后,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工作质效,重新调整优化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将各内设机构整合为五个部门,分别是刑事检察部、诉讼监督部、业务管理部、检务保障部和政治监察部。调整后的部门职能更加专业化,更好适应司法体制改革需求,各项检察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全面深化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切实把“谁办案谁负责”落到实处。除疑难、复杂案件外,员额检察官独立办理案件。着力推进检察官办案团队建设,有效整合办案资源,配齐配强办案力量。通过改革,使检察权配置更加合理优化,检察权运行更加高效顺畅。

  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组织全体干警学习新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审查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试点工作,准确把握“诉讼式审查”的适用范围,发挥“诉讼式审查”功能,强化审查逮捕程序,组织侦查人员、辩护律师运用“诉讼式审查”模式对4起审查逮捕案件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与旁听并认真听取其意见建议,进一步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取得较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落实了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检委会职能由个案决定向类案及宏观业务指导转变,全年共召开检委会12次,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3件。

  推进现代科技与司法改革深度融合。我院积极统筹推进现代科技与司法改革、检察改革、司法办案深度融合。大力开展智慧检务工程建设,完成了高清安防监控系统、多功能会议室系统、检委会会议室系统等相关智慧检务配套工程。建成使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并配备触摸查询一体机、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检察办公OA系统等设备系统,在辩护代理与预约、查阅电子卷宗、业务咨询、案件信息公开等方面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利用无人机等科技设备协助开展公益诉讼调查取证20余次

  检务公开制度改革落地有效。一是主动推进检务公开。推行“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办案管理监督机制,受理案件413件,随机分案413件,随机分案率100%,组织案件质量评查5次,强化了案件质量管理。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化、常态化,依托互联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14条,重要案件信息16条,公开法律文书144份。二是推动构建良性互动新型检律关系,受理律师申请会见60人次,安排律师阅卷60人次,切实保障律师知情权、阅卷权和取证权。三是积极拓展接受监督渠道,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工作。采取本院主动旁听代表发言、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专项活动、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2018年开展的“擦亮未检品牌,关爱祖国未来”检察开放日、审查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布、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揭牌仪式等重要检务活动中,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6次。以向县人大领导呈送专题宣传片形式汇报了我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四是提升检察宣传工作。组织干警积极深入辖区学校、社区、村屯开展预防性侵、禁毒、宪法、扫黑除恶、公益诉讼等普法宣传活动,目前共开展宣传活动15场次,接受普法教育近5000人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3000余份;同时,借助新媒体平台增强宣传效果。共发送原创宣传稿件117篇,宣传稿件获各级各类媒体采用246篇次,同比上升13%;被检察日报、正义网、广西检察网、南宁法制网等国家级、区级、市级媒体采用158篇,同比上升49%。我院官方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门户网站发布或转发检察信息742条,同比上升95%。

  五、坚实打造过硬队伍,在全面从严治检中提升素能

  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 的理念,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院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以“抓党建、带队建、促发展”为工作目标,坚持“三会一课”、“走基层”制度,组织党员干警深入乡镇、社区等基层一线开展调研慰问,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2018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11次、院领导班子带头讲授思想政治理论课12期,党支部、党小组及各部门组织干警学习20次。通过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宪法修正案、党章修正案以及开展十九大知识竞赛、“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党课等系列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提升干警的政治理论素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根基。

  深化纪律作风建设。院党组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坚持把自身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检察工作总体规划,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全面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年共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反腐倡廉工作4次,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主体责任清单,集中整顿纪律作风,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检“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活动,以问题为导向自查自纠,派驻院纪检组牵头开展明察暗访35次,对干警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干警出现问题苗头,及时教育引导、约谈警示,全年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发生。 

  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发展方向,努力建设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积极推进“检察大讲堂”制度,院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带头上台授课每月至少2次,围绕最高检张军检察长“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工作要求,从年初开始,坚持开展“周一一小时”刑检微课堂,利用每周一晚上1个小时,组织干警解读法学理论知识和剖析典型案例,进一步提升干警业务水平。全年共开展29期,参训干警人数达420人次;联合重点高校开办检察业务培训班3期,参加培训干警36人次,组织干警参加区、市、县各级业务培训和业务竞赛129人次;不定期邀请专家和业务骨干到院授课,通过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有效提升。全年荣获各类集体表彰11项,个人表彰22人次。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院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全县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上林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地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院工作与上级要求、群众期待及面临的形势任务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和创新;二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法律监督职能仍需进一步强化;三是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检察权运行机制要求,职业素养和办案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四是内设机构仍需进一步调整优化;五是对新媒体时代公众传播规律把握还不够深刻,检察宣传、信息、调研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采取务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计划

  在新的一年里,上林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强化责任担当,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上林检察工作实际,扎实、稳妥、规范、有序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依法履职有作为,继续抓好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继续保持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坚定不移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履行审查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职能,强化对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监督。对社会关注度高、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及时关注和依法办理群众诉求,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大局稳定。

  服务大局有担当,着力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 “三大攻坚战”,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找准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依法从严打击各类扰乱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为上林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探索建立公益诉讼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与有关执法司法部门的沟通协作,提高公益诉讼队伍业务素质,认真总结好公益诉讼“上林经验”,进一步做优做强公益诉讼工作,全力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推进改革有力度,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按照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关于“转隶就是转机”的重要论断,继续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转变工作理念,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全面深化改革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认真抓好各项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更加平衡、充分、全面发展。

  队伍建设有进步,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持之以恒抓好队伍整体素质建设。以全面从严治检“五查五整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活动为抓手,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上林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各项检察职能中,紧紧依靠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全面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凝心聚力、忠诚履职、奋发作为,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推动上林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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