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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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上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宁宇 2020年5月14日)
时间:2020-05-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上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514日在上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上林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上林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提出的更高要求,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优化民生检察工作格局,着力提升检察队伍素能,各项工作平稳向前发展,荣获各级各类集体荣誉7项,个人表彰9人次。

  一、聚焦全县发展大局,在服务中心工作中彰显检察担当

  依法有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坚持做到“是黑恶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一个不凑数”。落实“四个一律”原则和“两严一专”方法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年内,起诉涉黑案件1件1人,起诉包括2个恶势力团伙在内的涉恶案件4件11人。对近五年来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和涉众型案件“回头看”,深挖彻查“保护伞”,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多条“保护伞”线索,向公安机关移送多条涉黑涉恶线索。通过宣传展板、横幅、宣传片、法治课等开展扫黑除恶宣传,营造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氛围。

  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对标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努力为“三大攻坚战”顺利推进提供优质法治环境和司法保障。服务脱贫攻坚战。构建“司法救助+脱贫攻坚”工作模式,以走村入户走访贫困户为契机,宣传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全年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司法救助9人,发放救助金10.1万,占全年救助人数的72.7%。院党组多次到挂点村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指派3名干警驻三里镇黄楚村、黄境村,协助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全院在编干警共帮扶贫困户200户,帮扶责任全面严格落实。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通过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推动有关行政部门对扬尘污染、秸秆焚烧、露天喷漆等污染大气、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进行整治,助力上林绿色发展。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依法惩处以非法拘禁、侮辱等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款等破坏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的犯罪案件3件8人。

  优化营商环境。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依法打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权益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针对非公企业实施了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但自愿认罪认罚,自愿缴纳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费,接受行政机关处罚的,依法对企业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保障非公企业正常运转。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根据县委要求,针对县域内部分房地产项目欠缴国有土地出让违约金,相关违约责任久拖未决,导致企业无法正常招商、销售,业主不能正常办理产权证等问题,依法介入提出检察建议帮助理清相关法律责任,并跟进落实,全程提供检察服务,促使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得以妥善解决。如龙湖新城项目欠缴国有土地出让违约金一案,县行政机关依据检察建议妥善处置后,房地产公司缴交违约金885.25万元,企业招商、销售、办证恢复正常。仅2019年4月至12月,该项目售出商业资产约14000平方米,销售额约7000万元;招商引进了大型的嘉尚佳超市、66纯K娱乐城、大型家私城等,为企业带来了租金收入,为全县拓展了税收来源,为群众增加了就业机会。同时,该项目2500多户住宅、100多户商铺业主顺利办理了产权证,业主和企业的矛盾得以有效化解。案件的成功办理,提升了企业的投资信心,为我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提供了司法保障。

   

  二、突出抓好主责主业,在严格依法办案中恪守检察公正

  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受理审查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45件259人,审结148件266人(含往年积存),审查后批准逮捕121件20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刑事案件244389,提起公诉213件355人。着力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多发性犯罪,批准逮捕88人,提起公诉95人。对县域内17件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确保案件取证依法、全面、准确。设立重大敏感案件专案组,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及重大敏感案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如,办理“2·19”镇圩非法采矿案及非法采矿关联案,受理审查逮捕13件34人,批准或决定逮捕21人;受理审查起诉15件29人,提起公诉14件28人,目前已获一审判决7件18人。办案中注重追赃挽损,利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动员8人认罪并退赃183.49万元;注重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准确适用法律,针对原国土局5名执法人员收受贿赂造成国家矿产资源被严重破坏一案,追加认定5名执法人员滥用职权,使5名被告人以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获一审法院采纳,并判处6年6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设立毒品专案组,办结涉毒审查逮捕案件22件44人,其中批准逮捕41人,已全部审结提起公诉并已获一审判决,完成了2019年全县禁毒重点整治“降级摘帽”指标中检察机关需完成的任务。

  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在广西调研时的指示精神,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通过加强与县司法局洽谈、协商,解决了值班律师问题;通过与法院召开联席会,解决了量刑建议规范化、社会调查前置、值班律师身份、被告人罚金刑履行能力调查等问题;通过加强学习培训,解决了适用制度的准确性和规范化问题;通过驻看守所检察人员不遗余力的大力宣传,解决了在押人员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识不足的问题,多措并举解决制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的实际困难,提高适用率。全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61.14%,高于全区平均值(48.7%)12.44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值(48.21%)12.93个百分点,通过该制度追缴涉案财物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22万余元。

  关爱未成年人成长。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精神,没完没了地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大力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分批次深入全县28所中小学及农村地区开展法治宣讲,受教育师生及群众达一万余人,发放宣传资料近一万份。同时,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救助刑事被害未成年人4件5人,发放救助金10万元。举办了以“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大丰镇各学校校长和大丰街二小学50名师生代表参加,零距离接触检察工作。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件8人,审查后作出逮捕决定4件6人,不捕2件2人,不捕率25%;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件6人,审查后提起公诉2件3人。受理审查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11件13人,作出逮捕决定8件10人,不捕3件3人;受理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刑事案件9件11人,审查后提起公诉8件9人,改变管辖1件2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刑事案件起诉率100%。监督公安机关对涉嫌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立案2件2人。所办案件均运用“捕诉监防”一体化模式办理,提高办案质效。在2019年度未检案件质量评查中,上林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检察案件获评市级优质案件。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和工作专班制度,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共42件,其中来信19件,来访23件。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批办2件,阅批群众来信5件;办理自治区信访局转中央扫黑督导组来信6件。除两件匿名之外,100%落实最高检“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促进矛盾化解,案结事了。全年无涉检进邕进京人员,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和第十六届中国-东盟“两会”的顺利召开贡献检察力量。

 

  三、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在履职尽责中体现检察作为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一是加强诉讼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6件17人,监督撤案1件1人,纠正遗漏犯罪事实4起,已判决3起,纠正遗漏犯罪嫌疑人3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4件,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并获上级检察院支持抗诉1件,被告人被依法改判二是加强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监督。依法监督纠正监管活动违法情形,书面提出纠正意见12件,已纠正整改12件;书面提出检察建议1件获采纳;强化对生效判决、裁定的执行监督,监督执行机关及时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6次149人;对不适合继续关押的及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全年共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8件18人,办案单位变更强制措施17件17人。

  强化民行检察监督。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件,针对不当裁定终结执行程序问题向审判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获得采纳。受理审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件、督促履行职责案件2件。通过案件办理,有效督促职能部门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妥善处理村民饮水安全问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烦心事、揪心事。其中,2019年11月12日,我院对网络上发布的三里镇高仁村良山庄饮用水“清水”变“黄泥水”事件迅速做出反应,连夜实地调查,于第二天早晨向有关部门及时制发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并每天跟进落实。相关行政部门积极落实检察建议,用8天时间重建符合安全标准的新饮用水供水工程,解决群众饮水难题,获群众肯定。


  四、履行公益保护职责,在开拓进取中彰显检察优势

  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大公益诉讼领域全面履职,并积极开展“等”外领域探索,全年向相关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7件(其中“等”外领域1件),审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挽回国家经济损失1658.48万余元。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加大公益保护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工程项目露天喷漆问题进行整治,消除露天喷漆产生的有害物质对群众生活的影响。督促职能部门对有关项目工地扬尘污染问题进行治理 ,职能部门以点带面对8个项目工地进行了治理,覆盖裸土面积474.3亩。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通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向非法占用农用地破坏生态环境的被告单位和个人追缴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费238.86万元。

  食品药品安全保护方面,针对食品经营者犯食品安全犯罪后违反从业禁止规定,继续从事食品经营的行为,向有关行政部门发出了全区首份从业禁止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针对我县部分公共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单位未按标准设置生产区、消毒后的餐具未离地存放、外包装标注不规范、部分生产操作人员不能提供健康证、操作期间不穿戴工作衣帽等影响公共餐饮具卫生安全 的问题,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加强监管,维护公共利益。针对县域内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执业药师“挂证”以及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向有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促使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同时,针对引发上述违法经营行为的深层次原因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查清违法行为问题根源后,发函建议县人民政府推进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远程药学服务在我县的推广和运用,得到大力支持。县有关行政部门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与行业协会积极沟通,促使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快同意出台了《<广西药品零售企业远程药学服务规范>(试行)》。目前,我县已确定了2家远程药学服务试点门店,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远程药学服务正在我县试行推广和运用中。

  国有财产保护方面,通过发出检察建议,与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约谈等方式,督促职能部门向有关采石场、页岩矿负责人追缴水土保持补偿费317万余元,向大龙洞工管所等取水单位追缴水资源费77.17万余元,尚欠缴额正在追缴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保护方面,通过发出检察建议,提供检察服务,协助职能部门追缴龙湖新城项目国有土地出让违约金885.25万元,追缴运通驾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利息和违约金140.20万元。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积极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四大领域“等”外探索,监督公共卫生安全。针对县域内部分游泳场所卫生不符合规范要求,存在传播传染病和其他危害人体健康风险的行为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及时督促行政机关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

  我院公益诉讼工作得到党委政府重视、理解和支持。3月份,县委县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及上级驻上林县各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共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有序开展;4月份,县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将行政机关落实检察建议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评指标,推动检察建议实现刚性监督。通过构建公益保护长效机制,形成党委政府领导、检察机关落实、其他部门配合的公益诉讼工作新格局,全力破解公益诉讼发展难题。

  一年来,南宁市人大、南宁市政协考察组、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代表团、全区基层检察院检察长专题研修班、驻桂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视察组、最高检第八检察厅领导等相继到本院指导、考察、调研公益诉讼工作,工作得到上述参观考察团的一致肯定和积极评价,工作经验和成效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媒体相继报道。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在稳妥推进中促进检察发展

  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根据上级检察院关于内设机构改革“三定”要求,参照自治区检察院统一“三定”方案,修改完善院“三定”方案,逐级上报上级并得到确认。12月,有序开展完成本院内设机构改革,整合设置了5个内设机构和3个派出机构,并相应完成了内设机构中层领导干部的任命及各部门人员定岗,调整的人员已全部到位。

  扎实开展检察业绩考评。落实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对检察官以及检察辅助人员进行业绩考评工作。从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的业务工作、职业操守、司法技能等方面,综合评价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顺利开展2019年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业绩考评工作。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落实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机制。1-12月,4名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67件,占全院总案件数的25.5%,形成了院领导以上率下带头办理重大案件的“头雁”效应。组建新型办案组织,在主要业务部门采用独任检察官办案,临时检察官办案组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按工作需要临时调配。


  六、自觉接受内外监督,在真抓实干中提升检察公信

  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作为加强检察监督,促进检察工作更好发展的前进动力来谋划、推进,努力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落实落细。一是主动向代表、委员汇报检察工作重点、亮点。编辑制作了展示本院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全力维护公共利益的成果展示册,通过送达或者邮寄的方式,发送至代表、委员手中。向县人大专题汇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一次。二是主动邀请代表、委员监督检察工作。2019年以来,召开的3次检察开放日活动和办理的全市首例国家司法救助公开审查案件中,均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三是认真研究、努力落实代表意见建议。年内,共收到代表、委员意见建议21条。对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做到全面收集整理,认真研究,加以落实。代表、委员给予关注、提出意见的扫黑除恶、公益诉讼、司法改革、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司法保护等内容,均已抓落实见成效。

  做好案件管理工作。一是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5次,共评查62件案件,其中重点评查15件,专项评查8件,常规评查39件。通过系统内精细化的评查标准,有效促进司法责任制落实,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二是规范案件信息公开。坚持每天从内网系统向外网系统导出案件信息,及时发布,确保案件信息公开及时。共向外网的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导出程序性信息366件,法律文书68份,重要案件信息48条,同比上升220%。

  做好检察宣传工作。将宣传工作作为讲政治、顾大局的一个重要方面谋划推进,结合全院工作重点,利用“两微一端”平台,努力讲好检察故事。共向各级各类媒体报送宣传稿件140篇,同比上升27.3%,获各级各类媒体采用284篇次,同比上升24%。其中国家级15篇,自治区级59篇,市级200篇。官方微信、今日头条客户端入驻号发布原创图文视频201条,同比上升34%;发布原创微博156条,同比上升41.8%;较好完成了对脱贫攻坚、公益诉讼、扫黑除恶、未成年人检察、“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司法救助等重点工作的宣传。


  七、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在严管厚爱中筑牢检察基石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更加全面系统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引导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狠抓办案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干警办案能力水平,加强干警业务培训,提升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形成了比学赶超的浓厚工作氛围。联合其他基层检察院、重点高校开办检察业务培训班2期18人次,派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31人次,组织干警学习政治理论学习10期312人次,组织干警进行网络学习和考试。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全年荣获各级各类集体奖励7次,个人奖励9次。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严在平时、管在日常,以“专项整治和日常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对干警遵纪守法情况开展明察暗访监督检查28次;与干警开展谈心谈话5人次;廉政谈话5人次。收到干警违法违纪举报0件,发现干警违法违纪行为0起。开展集中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工作。通过深入检查自查,2018年至今,本院不存在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院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全县各界大力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上林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地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与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司法诉求还有差距;二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部分法律监督手段刚性还不足,需进一步强化三是司法办案专业化规范化能力与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要求仍有差距,职业素养和办案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 


  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上林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努力促进上林检察工作提档升级。

  一是着力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强司法保障。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发挥检察职能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依法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上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服务和检察产品。

  二是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突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继续保持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做到轻案快办、繁案精办,提高办案质效;继续抓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依托快检实验室优势,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继续抓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提高适用率,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化,抓好配套机制落实;继续抓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对群众来访来信严格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三个月办理过程或者结果答复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三是强基础补短板,进一步推进工作平衡发展。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着力做好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协调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做优刑事检察、做实民事检察、做强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深入推进派驻三里、西燕检察室工作,全面发挥检察职能。                                   

  四是守初心担使命,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运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强化业务学习培训,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上林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讲政治顾大局的要求落实到各项检察职能中,紧紧依靠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全面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只争朝夕、凝心聚力、忠诚履职,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推动上林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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