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上林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上林县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体检察人员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上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方针,落实检察工作任务,接受相关业务指导。
4.负责应由本院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5.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6.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7.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8.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
9.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10.负责本院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全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检察教育培训工作。
11.负责实施检察机关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规划。
12.负责其他应当由上林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是“十四五”开篇之年,迎来党的百年华诞,在这不寻常的一年,上林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践行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三个自觉”,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努力为上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
服务发展大局,践行使命担当。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把“十四五”规划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中,坚决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服务“六稳”“六保”等重点工作,为上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服务和检察产品。
以人民为中心,做好检察答卷。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坚持不懈落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深化公开听证制度,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做到“应听尽听”,充分展现法律监督的人民性;以“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行动为抓手,聚焦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办理有影响的案件,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立足宪法,把握民法典精神,更新司法理念,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创新发展。特别是在加强和改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把检察建议做到刚性等方面,持续推进、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探索检察改革,提升检察质效。加快适应“捕诉一体”办案模式,优化检察资源配置,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探索发挥12309检察服务大厅功能,升级智慧检务,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助力提质增效。深入推进派驻法院、公安检察室发展,建设成为案件线索发掘、基层法律监督、服务社会治理、普法宣传教育的前沿阵地,更好服务司法办案,维护社会稳定。
抓好政治思想,加强队伍建设。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永恒课题,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以党建带队建,强化检察队伍政治思想建设、纪律作风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上林县人民检察院将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把讲政治顾大局的要求落实到各项检察职能中。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记使命,奋斗不止,忠诚履职,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推动上林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上林县人民检察院属机关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付,内设机构有5个,派出机构有3个,分别是: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 派驻上林县看守所检察室、派驻西燕检察室、派驻三里检察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上林县人民检察院(一级预算单位),本部门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行政政法编制28人,后勤服务编制4人。
(二)人员构成
1、行政政法编制实有36人,后勤服务编制实有4人。
2、政府安排协警员、文员30名,属财政供养非统发工资。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收入总计922.63万元,为经费拨款收入。
(二)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支出总计922.63万元,支出情况如下:
1. 2021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1.03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类)669.04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9.09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67.27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66.19万元。
2. 2021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705.31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03.92万元;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35.41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2.52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75.48万元。
(三)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预算922.63万元,比2020年预算855.35万元增加67.28万元,同比增长7.8%。收入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保险缴费提高。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922.63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922.63万元。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22.63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11.03万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分别为18.60万元和88.26万元;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2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缴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35.9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31.3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公务员医疗补助(项)66.1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三、2021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6.37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比2020年预算18.63万元减少2.26万元,同比下降12.13%。“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具体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与2020年一致。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1万元,与2020年持平。
3.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0万元,与2020年一致。
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13.13万元,比2020年预算15.33万元减少2.2万元,同比下降14.35%,减少的原因是:按核减1辆进行预算,按监察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将1部车无偿调拨到上林县监察委员会。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基本支出。现有车辆为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
5.会议费预算1.12万元,比2020年预算1.15万元减少0.03万元,同比下降2.44%。
6.培训费预算1.12万元,比2020年预算1.15万元减少0.03万元,同比下降2.44%。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3.92万元(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以及其他费用),比2020年预算减少0.24万元,下降0.2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1年本部门无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项目为检察监督,涉及金额63.5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本单位无涉密事项。
五、专业名词解释
检察监督: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附件:1. 2021年预算公开表
2. 国有资产占用表(2020年)
3.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4.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