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和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体检察人员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上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贯彻执行上级检察机关检察工作方针,落实检察工作任务。
4.负责应由本院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5.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6.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7.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8.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
9.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10.负责本院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全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检察教育培训工作。
11.负责其他应当由上林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职尽责,勇毅前行,做出检察之为、贡献检察之力,为上林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上林县人民检察院属于行政机关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拨款。内设机构有5个,派出机构有1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派驻上林县看守所检察室。
2.所属单位
上林县人民检察院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属机关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付。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038011上林县人民检察院本级(二级预算单位),本部门仅有上林县人民检察院本级一个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收入总预算1363.12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17.7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拨款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拨款0.0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款收入0.00万元。
5.单位资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6.上年结余结转资金245.37万元。
(二)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支出总预算1363.12万元,同比减少81.63万元,下降5.65%。
1.2025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1059.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74%,比上年减少88.76万元,下降7.7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相关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06%,比上年减少14.50万元,下降8.7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支出预算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91.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4%,比上年增加25.45万元,增长38.33%,主要原因是:缴费比例变动,相应支出预算有所不同。
(4)住房保障支出60.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6%,比上年减少3.83万元,下降5.9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支出预算减少。
2.2025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028.65万元,占支出预算75.46%,比上年增加116.37万元,增长12.76%。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870.77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84.65%,比上年增长125.20万元,增长16.79%,主要原因是:根据要求将外聘人员经费从项目支出预算变更为基本支出预算。
(2)商品和服务支出117.89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11.46%,比上年减少8.82万元,减少6.96%,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相关经费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99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3.89%,比上年增长0.00万元,增长0.00%,与2024年持平。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34.47万元,占支出预算24.54%,比上年减少198.01万元,下降37.19%。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0.8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0.25%,比上年减少141.96万元,减少99.40%,主要原因是:根据要求将外聘人员经费从项目支出预算变更为基本支出预算。
(2)商品和服务支出280.62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83.90%,比上年增长86.15万元,增长44.30%,主要原因是:项目不同,相应支出预算有所不同。
(3)资本性支出53.0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15.85%,比上年减少142.19万元,减少72.85%,主要原因是:项目不同,相应支出预算有所不同。
(三)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结合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进行对比,就部门预算安排的增减变动主要原因进行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363.12万元,比2024年预算1444.75万元减少81.63万元,同比下降5.65%。收入预算增减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相关经费收入预算。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363.12万元,比2024年预算1444.75万元减少81.63万元,同比下降5.65%。支出预算增减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相关经费支出预算。
二、202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363.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363.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0.00万元。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63.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363.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0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预算725.2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物业管理费等。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预算74.79万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费、消防评估费、司法辅助人员岗位保障经费等。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两房”建设(项)支出预算36.00万元,主要用于:室内、室外消防工程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支出预算223.68万元,主要用于: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预算37.08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开支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预算74.20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预算39.51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预算32.41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预算58.88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预算0.56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大病医疗统筹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预算60.77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我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4.75万元,同口径比2024年增加0.12万元,增长0.8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13.25万元,较上年增加0.12万元,增长0.91%,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13.25万元,较上年增加0.12万元,增长0.91%,主要原因是减一辆一般公务用车,新增一辆特种业务用车。主要用于:5辆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费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1.5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17.89万元,较上年减少8.82万元,下降6.96%,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相关经费支出。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227.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14.8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112.6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购置、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档案数字化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共计7123平方米,房屋期末账面价值1055.09万元;共有车辆5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说明。
(1)我部门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本级项目6个,预算资金89.1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物业管理费,预算金额41.85万元,2025年绩效目标为:完成检察院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水平目标,构建和谐单位,提高后勤保障服务质量,扎实推进我院后勤服务保障水平上升,最终保障检察业务平稳开展,创造良好环境基础。设2条数量指标:1、物业管理面积覆盖率=100%,2、交办物业任务完成率=100%;设3条质量指标:1、物业保洁工作质量达标率=100%,2、垃圾未清理、转运的情况=0次3、公共设施保养完好率100%=100%;设1条时效指标:物业管理工作按时完成率≥95%;设1条成本指标:物业费预算控制率≤0%;设2条社会效益指标:1、机构正常运行率≥98%,2、卫生环境投诉情况=0次;设1条满意度指标:干警满意度≥90%。
2.预算绩效结果应用情况说明。
①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应用。
本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没有新申请财政资金安排且实施期内支出计划资金总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项目。
②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本部门对8个2024年度项目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为一等的项目7个,二等的项目1个,三等的项目0个,四等的项目0个;对3个2023年结转2024年项目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为一等的项目3个,二等的项目0个,三等的项目0个,四等的项目0个。结果应用情况如下:
有1个项目根据自评发现部分目标偏离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落实。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无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公益诉讼: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是指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