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做好控告申请检察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公信,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上林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曾某某、唐某某申请立案监督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名称
曾某某、唐某某申请立案监督案
二、公开听证时间
2025年12月8日(星期一)上午10:00
三、公开听证地点
上林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一楼听证室
四、注意事项
(一)公民可以申请旁听。申请旁听请提前一天向上林县人民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联系人:张俨匀,联系电话:0771-5285017;
(二)经审核同意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提前15分钟进场,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上林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