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上林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李某某诈骗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名称
苏某某故意伤害案、黄某某交通肇事案
二、公开听证时间
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上午9:30
三、公开听证地点
上林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一楼听证室
四、注意事项
(一)公民可以申请旁听。申请旁听请提前一天向上林县人民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联系人:李保杰,联系电话:0771-5258589;
(二)经审核同意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提前15分钟进场,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上林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12月19日